继3.17房产调控新政策公布后,3月22日,北京财政局、市住建委协同发布消息,对北京购房资格审核的纳税纪录进一步严治,“持续5年纳税纪录由以往的每一年最少1次”改成“向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持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1非京籍纳税从5年改为持续60个月
依据北京的限购房政策,外省人在京需持续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限购政策1套住宅。先前有关纳税纪录的评定,是5年期内,每一年最少一次纳税纪录就能。本次新的公示公布后,就改成向前推算的5年里,每一个月都需要有纳税纪录,它是对购房资格评定的进一步严治。
2政策手段:5年跟60个月有什么不同?
根据公示需要,“持续5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分二种状况审批评定:
一是按“薪水、薪资个人所得”缴税的纳税人,就是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条例全文需要,获得因与就职或是受聘有关的薪水、薪资等个人所得的本人,从申请办理月的上一个月渐渐向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持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是按“个体户生产制造、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就是指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条例全文需要,获得“个体户生产制造、经营所得”的个体户经营人、个人独资企业公司投资人、合伙制企业本人合伙人和本人,依据分别可用的记税期内,使用按月缴纳税金办法的,从申请办理月的上一个月渐渐向前推算60个月在本市持续缴纳个人所得税;使用按季缴纳税金办法的,从申请办理月的上一季度渐渐向前推算20个一季度在本市持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针对因工作中变化等缘由致使未交或补缴税金且低于三个月的,视作持续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