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步骤是什么
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步骤第一要发布可以让集体村民可以知道的通知,然后再征求集体村民的建议,再依据村民的建议来拟定相应的拆迁步骤,之后在补偿然后再进行拆迁撤离等。那样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步骤是什么呢?下面就有些记者为大伙来解答。
(一)、征地前程序
依据有关的规定,征收土地前需要履行的法定程序主要根据下述步骤进行:
2、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建议。
1、发布拟征地通告。
4、拟订一书四策略组卷上报审批。即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依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状况,根据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需要拟订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策略、补充耕地策略、征收土地策略、提供土地策略,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1、征收土地通知
(二)、征地推行程序
3、征地补偿安置策略制定、通知、听取建议(听证)并修改
2、征地补偿登记
5、征地补偿安置策略批准
4、征地补偿安置策略报批
2、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步骤的有关法律规定:
6、补偿安置策略的具体推行综上可以看出,法律对集体土地的征收有着很详细的规定,并且此步骤中不少具体的环节也是有有关的法律规定的。在实践中,政府总是会在一些环节出现违法的状况。所以,企业在遇见拆迁时,要熟悉拆迁的步骤,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忙,对拆迁步骤的合法性进行调查。在发现有违法的状况时通过相应的法律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政府交流谈判最后达成补偿。
案情介绍:在许水云诉婺城区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一案中,在少数住户对补偿不满未自愿搬迁的状况下,婺城区政府本应依法分别作出征收决定、补偿决定,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行以达成强制搬迁。但在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均未依法作出的状况下,婺城区二七区块改造工程指挥部即委托婺城建筑公司在拆除已签订补偿协议的邻居房子时一并拆除去许某某房子,侵有许某某的房子产权。再审最后判决确认金华婺城区人民政府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责令行政赔偿。
1、政府违法征收拆迁,应承担全方位足额的赔偿责任
2、刘建业诉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
推荐理由:本案再审判决,充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产权保护规范依法保护产权的建议》所规定的准时补偿、合理补偿和公平补偿的原则精神,体现有权必有责、违法须担责、侵权要赔偿、赔偿应全方位的法治理念,明确宣示产权人因行政机关侵权所得到的赔偿不可以低于依合法征收程序应得到的补偿。有征收必有补偿,无补偿则无征收。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准时补偿原则和公平补偿原则;补偿问题未依法定程序解决前,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交出房子和土地。假如当年的征收补偿少了,法也明确提出可依法启动再审。
推荐理由: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房子进行征收,但公权力也不能借故剥夺公民法人私有财产,而应给予补偿。征收过程中,其行为损害公民私权益的,公民还可以提起行政赔偿之诉,请求依法赔偿。房子损失赔偿的事情包含房子本身损失、房子附属结构损失及屋内物品损失。本案政府未对征收和安置补偿策略进行通知即拆除刘建业房子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复议决定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刘建业据此申请行政赔偿,未果后提起行政赔偿之诉。体现法条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可先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再行赔偿之诉。
案情介绍:原告刘建业系河南新郑市和庄镇老庄刘村村民,在新郑市和庄镇老庄刘村和炎黄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有三层房子。2014年,因黄帝故里祭祖大典,和庄镇人民政府将它划入征收范围,但原告并未看到有关房子征收决定和安置补偿策略。2015年5月,在和庄镇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原告的房子被强制拆除,房内所有物品均被毁坏。后原告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新郑市人民政府复议决定确认和庄镇人民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原告多次与和庄镇人民政府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未达成一致建议,刘建业遂向河南惠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和庄镇政府履行赔偿职责。惠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和庄镇人民政府依法赔偿刘建业房子及物品损失共计141.7552万元。
以上就是关于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步骤是什么的有关规定,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一般会依据集体土地的情况来拟定有关的解决方法和步骤,但不可以够私自的拆除农民集体土地上的建筑。